第三章.政务环境第二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业务协同.强化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实行政务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 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将重点领域 高频民生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通过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 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第二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机制,持续提升电子证照库服务能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 电子印章等在工程建设。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公用事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材料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办事指南以及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对列入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事项,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提供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部门应当强化承诺核查。建立事中事后核查制度、针对证明事项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六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首页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区,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政策,确保政策精准推送 智能匹配。快速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简申快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 直接享受政策 确需企业申请的 简化手续、快速兑现.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 反馈 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行重大、重点项目全链专班指导服务工作模式。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对项目的用地。能耗 规划建设.环境影响等进行综合研判、依法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企业注册。项目立项,权证办理等全流程服务.鼓励开发区、创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保税区。科创带等区域,平台 结合项目特点提供多种形式的专班指导服务。有关部门应当与金融机构建立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为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 中介服务事项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差异化审批和精准化监管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建设项目审图流程、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 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对桩基部分施工图可以先行出具审查意见 推行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工作配合质效的跟踪,提醒机制,缩短图纸受理至技术性审查完成的时间、第三十条.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由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有关评估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 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强产业用地的供应管理与服务,健全产业用地规划 项目招商,供后管理等全周期监管服务机制。第三十一条 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实行区域评估.对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资源,地震安全性 气候可行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已经完成区域评估的、应当公布评估结果.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探索产业园区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改革。简化建设项目编制内容、避免重复评价 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供水 供电。供气,通信、公积金管理,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 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行契税.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实现相关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在线办理 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便利措施.第三十三条.税务部门应当依法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压减办税时间、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拓展网上。移动。邮寄、自助等服务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和全程网上办税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 确保市场主体及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十四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 便捷 稳定。价格合理的标准化服务。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流程 压减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提供延伸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在线办理业务。鼓励在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开设服务专窗,实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实现公用事业服务报装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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