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人文环境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规划 建设和治理。加快城市更新,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营造生态优美、城市文明 平安稳定.公共服务完善的宜居宜业环境,立足南通沿江沿海生态禀赋.加强对近代民族工商业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力度 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鲜明的江海文化城市品牌,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强化城市门户网站等多元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形象传播,第四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机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嫁接融合 引入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 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第四十五条、每年5月23日为南通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和荣誉激励 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壮大新时代通商群体、第四十六条、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和指导 发挥张謇企业家学院等的作用,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构建民营中小企业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第四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 广泛组织开展具有江海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为优秀职工提供免费体检和疗养休养.第四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优化用工服务 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引导和支持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共享用工.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提供用工指导 政策咨询 劳动关系协商等服务。吸引各类人才来本市工作,为在本市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供便捷服务.第四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降低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宣传活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推动市场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产学研合作,第五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市场主体大走访 定点联系,会议论坛等方式。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依法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商交往行为准则,清正廉洁.依法履职。勤勉尽责 第五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公示披露,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防范和治理机关 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承诺 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等行为 责成有关单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第五十二条,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工作,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比,评估认证等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市场主体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者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