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供水有效资产的核定第三十七条。可计提收益的供水有效资产为供水经营者投入且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允许计提投资回报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以下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供水有效资产范围.一.与供水业务无关的资产 二,未投入实际使用的资产,三、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资产.四.由用户或政府无偿移交、社会无偿投入及除政府资本金注入之外的其他政府投资和补助补贴的资产、五,1994年财政部清产核资资产价值重估之后评估增值部分的资产.六。其他不应当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营运资本.第三十八条,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暂按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原值减去核定的累计折旧额 摊销额。核定。自本办法实施后该水利工程第二个监审周期起.按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所对应的账面净值核定,第三十九条.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指供水经营者为提供供水服务.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以外的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周转资金,营运资本按照不高于核定的运行维护费 扣除原水费 除以监审期间最末一年流动资产周转次数核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