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普通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 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第四条 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措施、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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