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条,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工作、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政务应用开办主体身份核验,名称管理和标识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政务应用域名监督管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政务应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责任、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相关工作。加强对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相关要求的、按照 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