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许可检查第一节,药品生产许可相关检查第三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检查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30个工作日,第三十四条,首次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 按照GMP有关内容开展现场检查,申请 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放的 结合企业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GMP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开展GMP符合性检查、原址或者异地新建。改建,扩建车间或者生产线的 应当开展GMP符合性检查 申请药品上市的。按照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需要开展上市前的GMP符合性检查.第三十五条.综合评定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节.药品经营许可相关检查第三十六条.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检查机构实施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现场检查前 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前,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七条.首次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事项变更且需进行现场检查的,依据GSP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许可检查细则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现场检查、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发放的.结合企业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GSP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开展GSP符合性检查.第三十八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许可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小于或者等于30家的。按照20 的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3家,大于30家的,按10 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6家,门店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组织许可检查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检查机构开展检查 被抽查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如属于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设立的。必要时,组织许可检查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联合检查。第三十九条。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许可检查综合评定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检查综合评定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