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批准和发布第十九条.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将行业标准报批材料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行业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行业标准报批稿予以批准.编号并公告发布,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组织行业标准的出版和备案。推动行业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