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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的生产。经营与使用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 工程建设 设施保护,生产.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燃气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的管理工作,所属市燃气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管理工作。规划。国土,质监,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价格 环保.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燃气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质监 安监、工商、价格,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经营、安全 服务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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