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由市拆管办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并处已拆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拆管办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五十一条。被拆迁人或房屋使用人违反协议、逾期拒绝腾退周转房的、由市拆管办对被拆迁人或房屋使用人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拆管办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三条。辱骂.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 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