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消防队.站,第九条。下列地区和单位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一.工商业发达的集镇,二。火灾危险性大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三,大型仓库,储油储气基地.四 其他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相邻单位可以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 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扶助。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应当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苏木乡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协助行政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做好防火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员 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在统一组织扑灭火灾时、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动和指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