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64/T 1544-2018
  • 宁夏回族自治区EPS空心模块轻钢结构建筑节能体系应用技术规程 DB64/ 663-2010
  • 宁夏回族自治区越冬桥式大棚建造技术规程 DB64/T 1742-2020
  • 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23年修正
  • 吴忠市停车场条例 2023年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地名词典编纂规范 DB64/T 1676-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程 DB64/T 1743-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煤化工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程 DB64/T 1690-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企业外购熟料电耗分摊统计方法 DB64/T 1660-2019
。第四章,采暖费收缴第二十三条,城市供热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并举行听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第二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或委托其它单位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热用户收取采暖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向购房人移交的房屋.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热用户可一次性交纳采暖费 也可分期交纳,但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采暖费的百分之五十、采暖期结束前应当全部交清本采暖期采暖费,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二部制热价交纳采暖费。热用户在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基础采暖费 采暖期结束后 按照实际用热量进行结算 第二十六条 经测量确认供热温度达不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至供热温度达标期间.为室内温度不合格天数.室内温度不合格天数内.不属于热用户责任的采暖费按百分之五十计收、同时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热用户应当按规定全额交纳采暖费,第二十七条,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含1个采暖期。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 保修期内除外,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 热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交纳费用、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统筹金制度,供热保障统筹金专项用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其他供热系统技术改造。供热资源整合。燃料结构调整的补助资金及供热应急保障。城市供热保障统筹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九条、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收取的供热增容费的使用进行监管.供热增容费专项用于热源和主管网的建设及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