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专项 资金的所有权属市人民政府,中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集.城投公司负责专项资金融通,投资。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监管.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全部归集,计划管理、余额控制,动态监管、1 全部归集 指市财政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年初,将来源范围内的资金及时足额列入专项资金 每年列入专项资金的额度不少于,5000.万元。同时应满足重大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还本付息要求 2,计划管理.指市财政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年末 制订下年度专项资金的收支计划,并纳入预算管理 确保项目建设及贷款的还本付息要求,3,余额控制。指,专项资金余额必须大于当期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在项目贷款本息到期的。10,个工作日前,将还本付息资金划至融资平台指定的账户 4.动态监管,指对专项资金专户全部归集.余额控制的过程进行管理。使其运作满足本办法的相关要求、第十三条.使用专项资金.由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资金使用书面报告,附工程预算、经中心审核工程预算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第十四条。拨付专项资金。由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项目用款计划,经中心审核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 中心再按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施工单位和城建企业账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城建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和完成报审手续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由市财政局及审计局审查批复,报市政府审定、并根据经市政府定的、审计报告。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及移交手续。第十六条、中心在审查城建项目竣工决算前,按工程总造价的、5 10.FS,PAGE.预留工程尾款,待决算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投资非经营性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工程审计制、由中心核准工程量和资金用量、按工程进度拨款、专项资金投资经营性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由城投公司负责承建、按照价格补偿的原则 实行逐年回收制度。并确保投资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第十八条,已纳入每年还贷计划的专项资金.由市城投公司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提出还贷计划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中心拨付还贷.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必须按批准的资金计划、工程概、预,决,算,工程进度和用款程序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未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单位不得任意改变建设内容 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实施未经市政府批准立项的计划外工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并按规定及时向中心报送有关报表,中心向建设单位派驻财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一条。中心或市城投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城建项目建设情况 调阅有关基本建设计划.设计图纸,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中心或城投公司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