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日照分析规则第四十条 新建高层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其他需做日照分析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日照分析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2005。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第四十二条。日照分析依据的标准,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1 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3,邯郸市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以及环路外的旧城或旧村改造区域内改建的项目 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二,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三,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四.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的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五、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 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六,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七,其他有日照要求的建设工程日照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日照影响分析的确定 一、多。低层建筑通过正向获得日照。遮挡建筑为多层居住建筑或相当于6层住宅建筑高度及以下的非居住建筑时。可采用间距系数法计算建筑间距且按最不利点确定,二.违法建筑,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临时建筑以及已办理拆迁手续的拟搬迁住宅建筑不视为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不再进行日照分析,第四十四条。日照分析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日照分析软件应采用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鉴定认可的日照分析正版软件.二.日照分析参数要求按附表五、日照分析参数表,执行,第四十五条,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北侧150米 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被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覆盖申报建筑主体高度。H。1.47倍区域内有日照要求的现状建筑,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待建、在建 建筑、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或用地。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被遮挡对象。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一。申报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被遮挡对象示意图,现状建筑或场地以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为准。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书的.不作为被遮挡对象进行日照分析。第四十六条,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范围.申报建筑南侧150米.东西两侧各50米距离所围合的范围 申报建筑为多个时、采用综合范围.遮挡对象、日照分析范围内.现状或已经规划部门审定且距离申报建筑不大于其自身主体高度1。47倍的建。构.筑物,申报建筑相邻地块需按同等条件进行分析的建筑 部分进入日照分析范围的遮挡建筑.应整体纳入分析计算。附图二,申报建筑被遮挡的日照分析范围和遮挡对象示意图、其它有日照要求的被遮挡建筑按上述要求确定,第四十七条。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申报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需按同等条件或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叠加分析.一、申报建筑的北侧规划为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或道路控制线以北10米距离线上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附图三,申报建筑北侧地块日照分析要求示意图,二。申报项目和周边地块同为居住用地性质时.其周边地块应按同等条件进行叠加分析,并满足相关日照要求.申报项目周边地块为其他用地性质并有日照要求时、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根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日照分析 附图四。申报建筑南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附图五 申报建筑东西两侧同等条件叠加建筑示意图,第四十八条.日照计算分析时、采用.沿线分析,等时线分析、和。窗户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算分析。第四十九条.日照分析基准面及窗户计算宽度的确定 日照分析中如遇到转角窗、凸窗,阳台等,按照下述异型窗与各类阳台的方式确定计算基准面。一、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基准面,转角窗,凸窗等异型窗按照附图六 转角窗、凸窗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二,阳台的基准面按照附图七、阳台日照计算基准面示意图。确定,三、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作为日照基准面。四 住宅的窗户或阳台计算宽度按照附图八,窗户或阳台日照计算宽度示意图、确定 第五十条、日照分析中被遮挡建筑的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其自身的日照遮挡、不作为遮挡物进行分析 第五十一条.日照分析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根据本规定要求所涵盖的1.500电子地形图,二。建筑设计要素图,包括拟建,现状及已批准的建筑中所提取的与日照分析有关的要素、三,拟建和已审批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四 日照分析范围内的现状建筑各种日照要素数据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第五十二条。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用地范围,2 拟建及周边现状建筑或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 位置。3,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及日照分析技术参数.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日照分析结论。计算出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有效日照时数。对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计算其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的有效日照时数,并对其编号及具体位置等进行说明 三.附图.1,建筑设计要素图。2,拟建建筑建设后日照分析图,3、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被遮挡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两种情况下的详细分析图 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实或隐瞒实情导致日照分析失实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日照分析编制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十四条,因调整规划 建筑设计方案涉及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日照分析报告应重新编制,第五十五条、申报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造成不满足相关标准或原有建筑自身日照标准不足进而加剧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商或协议方式解决,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第五十六条 在本规定的范围内.日照分析结果的时间测算误差在,5分钟之内为合理范围,因天体运行轨迹变化引起的误差为免责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