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发改部门不得违法违规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一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应当设立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项目合同估算价8,但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评标地点应当确定在本地规范的工程交易中心。个别不宜在本地评标的,必须报经同级监察部门审查.由政府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八条.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不得审批抬高资质等级.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或限制潜在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的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第十九条、投标申请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等均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职员 投标报名时须查验上述人员在社保部门缴纳,三金,养老 医疗,工伤保险 的缴费凭证原件及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第二十条,投标人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通过审查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个时。招标人可以随机抽取20个为入围投标人,个别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但必须报同级监察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 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且工程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办法应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第二十二条,评标办法中涉及自由裁量的内容应当明确各项内容的具体基准。其基准应当科学 全面.具体 减少人为因素,确保评标客观公正、不得发生不设基准或基准缺项.不具体的情况.第二十三条,要加强对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管理。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职 开标.评标现场不得邀请与开标。评标监督无直接职能关系的人员参加,其现场监管。监督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第二十四条,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国有投资项目进入招标之前、所编制的项目建设预算应当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其招标最高限价。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