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1,1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 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 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 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 6、1、5 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6,1.6 采用电爆网路时 应对高压电 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 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