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1,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 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5 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 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 预警信号 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8、1,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 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 1.8 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 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 9 在城市、大海 河流 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 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