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 保留.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 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 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 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 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 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 4,1,5.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 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4 1,6。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 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 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 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4、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