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再生水厂5。1。一般规定5.1,1 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与净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5。1,2 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生物处理 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 5、1 3.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设计标准过高、会使投资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5,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5。1、5、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出水基本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处理使用、5,1、6 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消毒单元不能省略 5。1、7。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5,1 8,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需水量时变化系数会较大、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5 1。9,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再生水 5。1。10,关于再生水厂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设施的要求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5、1、11,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的规定,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 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 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化验设施.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地污水处理厂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配置相应化验设施。5,1.12 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1.再生水厂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供水和用水变化因素外 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2,供水区域较大,供水距离远,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 为节省配水能耗、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 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3、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季节性强、用水量变化大。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