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再生水厂5.1,一般规定5、1 1、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与净水厂 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5、1、2。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生物处理.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5,1、3、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设计标准过高、会使投资增大 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5,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 5。1,5,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出水基本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 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处理使用。5。1、6、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消毒单元不能省略、5,1,7、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5 1.8,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 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需水量时变化系数会较大,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5、1。9。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再生水,5。1.10。关于再生水厂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设施的要求.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5。1、11,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的规定、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化验设施,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地污水处理厂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配置相应化验设施 5、1。12。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 1,再生水厂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供水和用水变化因素外,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2 供水区域较大 供水距离远,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为节省配水能耗.应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3。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季节性强。用水量变化大.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