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3。2.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宜按规定的程序.图3,2 1、进行,图3、2 1,可靠性鉴定程序3。2 2,鉴定的目的 范围和内容,应由委托方提出、并应与鉴定方协商后确定 3。2 3.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查阅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及施工洽商记录,竣工资料等、2、调查工业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历次检查观测记录,历次维修加固或改造资料,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事故处理以及遭受灾害等情况,3,考察现场。应调查工业建筑的现状.使用条件.内外环境.存在的问题.3,2,4,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及初步调查结果制定,应包括鉴定依据,详细调查和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委托方完成的准备配合工作等,3,2.5、详细凋查和检测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2。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 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3,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还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性能,4、调查或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查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还可开挖基础检查、补充勘察或进行现场地基承载能力试验、5、检测上部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存在的缺陷和损伤,裂缝 变形或偏差。腐蚀 老化等.6。检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7。检查构筑物特殊功能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8 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振动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3.2。6 可靠性分析应根据详细调查和检测结果,对建筑的结构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进行结构分析与验算。评定 3 2.7,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时.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检测,3.2。8、可靠性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靠性鉴定评级宜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 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2.可靠性鉴定应按表3.2,8的规定进行评级、安全性分为四级、使用性分为三级、可靠性分为四级.3。结构系统和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和使用性.也可根据需要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4,可根据需要评定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也可直接评定其安全性或使用性等级,表3.2,8。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注、1、工业建筑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不利影响的振动 耐久性损伤 腐蚀.变形时,应考虑其对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使用性的影响进行评定.2,构筑物由于结构形式多样,其特殊功能结构系统可靠性评定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进行。但应符合本表的评级层次和分级原则。3.2,9 专项鉴定可按可靠性鉴定程序进行、其工作内容应符合专项鉴定的要求。3、2,10,可靠性鉴定及专项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