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近些年,随着生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构筑物的工作状况得到了不断的改善、超负荷使用。带,病,工作等情况显著减少 同时。随着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也出现冷却塔严重耐久性损伤、干法水泥生料库库体崩裂,大型除尘器坍塌等生产事故增多的现象、甚至随着环境保护等要求的提高、对以往鉴定较少涉及的管道支架 锅炉钢结构等构筑物提出了改造鉴定的要求、根据以上新情况、本次修订对部分构筑物结构变形.损坏 损伤等评定标准进行了适当提高、对贮仓仓壁结构有关结构安全鉴定的条文进行了补充修订、新增了钢筋混凝土冷却塔,管道支架,锅炉钢结构支架。除尘器结构等构筑物鉴定评级的条文规定,并且对整个章节条文组织结构进行了条理化编辑修订 9 1,一般规定9。1、1。本条是构筑物鉴定评级层次划分的基本规定.基于系统完备性考虑。一般应当将整个构筑物定义为一个鉴定单元,其结构系统一般应根据构筑物结构组成划分为地基基础,支承结构系统.构筑物特种结构系统和附属设施四部分,根据鉴定目的或业主要求可以仅对构筑物的部分功能系统进行鉴定、如支承结构系统.转运站仓体结构,烟囱内衬等.此时的鉴定单元即为指定的结构系统,9,1,2,本条规定了构筑物鉴定单元可靠性等级评定的基本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构筑物附属设施不参与鉴定单元的评级。但可根据实际状况按本标准第9,1、6条给出可靠性等级。9,1、3 9、1,4 此两条为构筑物结构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使用性评级的基本规定.均引用本标准第7章有关规定、9,1、5,本条为构筑物结构构件安全性。使用性评级的基本规定,引用本标准第6章有关规定。无论是结构系统评级 还是结构构件评级。执行过程中、应考虑到有些构筑物在使用功能上所具有的特殊要求,如烟囱耐高温。耐腐蚀要求,贮仓耐磨损 抗冲击要求、水池抗渗要求等。对于这些特殊的使用要求、在评定时,其可靠性等级可以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实际工程中经常会遇到要求进行耐久性有关的鉴定评估问题 此时、应根据鉴定评估问题的属性.按照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标准评定等级、例如.对于混凝土劣化,开裂以及结构防护层,预留腐蚀牺牲层,腐蚀等.属于正常使用的极限状态指标,应按照正常使用性标准评定等级,对于结构腐蚀损坏,则属于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指标.应按照安全性标准评定等级。9,1、6、本条是关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鉴定评级的基本规定 原标准各种构筑物相关章节中均针对附属设施鉴定评级规定了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条文 本次修订、统一将其移入一般规定一节,并明确规定了鉴定评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