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物4。0、1,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文化,民俗,环境。气候等情况不同,建筑的结构.形式有较大差异 但应积极倡导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控制建造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建筑构件应尽量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4、0 2、为了防止建筑火灾在不同的户之间相互蔓延,规定了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的设置要求.如图4所示 4 0,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建筑、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较多.考虑到规范的体例结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列入本规范附录A、4 0,4。4。0,5.规定了不同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农村建筑体量较小,根据限制火灾蔓延的实际需要.兼顾节约用地、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在采取了规范规定的措施或等效的防止火灾蔓延的有关措施情况下。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如图5所示、4。0.6、我国的村庄绝大部分是自然发展形成的.考虑到其历史现状,对既有的农村建筑防火措施应该区别对待 在采取防止火灾蔓延措施的基础上 重点要加强用火用电等的管理.多年来、我国农村的许多地区对既有的建筑密集区采取将大寨化小寨。对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群按不超过30户。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群按不超过50户连片的村民建筑开辟防火隔离带或设防火墙等措施进行分隔。这主要是参照了由公安部 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原,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受灾50户以上火灾为特大火灾 受灾30户以上为重大火灾的规定、为有效防止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本条中的占地面积5000m2、3000m2的规定是按照我国农村平均每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为100m2考虑的。尽管2007年公安部下发了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文件 对火灾等级标准进行了调整.但各地在执行原,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在预防火灾事故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仍参照原来的火灾等级划分中的数据作了本条规定。4 0、7,4、0。8 规定了村民农用库房建造的最基本要求和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建筑构造等其他防火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规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