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江西省水利工程标识标牌 DB36/T 1332-2020
  • 江西省绿色公路建设指南—高速公路 第1册 勘察设计指南 DB36/T 535.1-2020
  • 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
  • 南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 江西省校园科普气象站建设规范 DB36/T 1293-2020
  • 鹰潭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规则(试行) 2015年
  • 江西省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2部分:玻璃化处理 DB36/T 1295.2-2020
  • 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4部分:煤炭行业 DB36/T 1275.4-2020
4,配套设施 4,1。一般规定4.1,1,保障性住房住宅区应设置符合其特定需求的公共设施 4。1,2,保障性住房住宅区的各种设施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强度和耐久性 4,1、3 保障性住房应参照附录A及相关规范和规划要求,根据规划居住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及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建设综合配套设施、4。1.4。新建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应与保障性住房同期投入使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