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三,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四、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法律 法规可以制定本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并对设区的市。县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三,纠正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四、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排除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五,法律,法规授权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第五十九条。发生建设工程质量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依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第六十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有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责令立即停工,并依法处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