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晋中市云竹湖保护条例 2022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服务规范 DB14/T 2139-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DB14/T 2136-2020
  • 临汾市旅游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置要求 DB1410/T 112-2020
  • 山西省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 DB14/T 2243-2020
  • 山西省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162-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DB14/T 2130-2020
  • 加快推进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2018年
  • 山西省杂物电梯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DB14/T 2133-2020
  • 山西省蓄水坑灌法田间工程技术规程 DB14/T 2170-2020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销售商品房不公示相应证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停止销售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至五项规定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罚。一 出租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