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 for,public.places Part。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 04,04实施日期、2019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 6、2。4、6 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 住宿场所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 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 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 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 张莉萍,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 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