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 public,places Part 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 37489。3,2019发布日期 2019。04,04实施日期 2019.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2 4。6 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 郭常义,贾晖 张莉萍、倪骏 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