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3。照,明10、3,1,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车间的工作地带,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辅以人工照明,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照明技术 2,生产车间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3。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设备、管道,梁柱。灰尘等影响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4.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装设局部照明的工作场所、灯具的装设地点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 5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6 主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表10.3,1、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10、3。2。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附录E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2,工厂的中央控制室 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的照明设计 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还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3。照明灯的供电电压宜为其额定电压的95 105 10,3,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2,砂浆室。水泵房、浴室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层高超过7m时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10.3,4,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高强气体放电的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30A、2,照明插座,楼梯间及门廊的照明灯。宜由单独回路供电、3、三相线路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均衡.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同时供电给多个照明配电箱的线路、各相电流差不应超过10.气体放电灯为主的照明线路的负荷计算,应计入功率因数影响,且中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4 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10.3 5、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并应采取防水,防振。防脱落等措施、10,3 6、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区道路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2,厂区道路照明各回路应设保护。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3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