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1。质量管理2.1,1.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2.1,2.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有关记录。2 1、3、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等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 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2,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3 系统设备、组、配,件以及材料应齐全 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够保证正常施工,4 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要求。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 电 气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2。1 4。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2.1。5、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施工前。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2,2节的规定和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及配件进行进场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系统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 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3.各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区域的划分 系统的安装工序及本标准第3章的规定和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宜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5,系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6,系统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设计文件,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 设备制造企业对系统进行调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7。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施工单位,设备制造企业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系统竣工图 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