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的.可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1,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3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 未及时修复缺损的井圈井盖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收缴或吊销其已领取的.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第四十七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 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条,对拒绝。阻碍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由有关机关吊销其执法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