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验 收9,1,一般规定9 1.1、当压型金属板质量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2.设计单位对压型金属板工程详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确认文件,3 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 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构配件出厂合格证.4、进口材料。构配件应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中文标志和中文说明书.5 压型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6,构件加工制作记录 7,现场安装施工记录,8 屋面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变形缝.排烟窗,天窗等节点部位的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检验批验收记录,11.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9 1。2。当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宜检查下列内容。1.底板的铺装。2.固定支架安装,3 泛水板的安装节点.4。检修口及排烟窗的安装节点,5,防雷节点的安装.6,变形缝,9 1 3、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 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见证取样,送样,2,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9,1。4、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且偏差最大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应完整,9、1。5,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1.6 当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 应重新进行验收,2。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9 1.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不得验收,9.1 8,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填写,9,1,9,压型金属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进行.9。1。10。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以不大于1000m2的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压型金属板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压型金属板工程规模确定,9、1 11、材料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宜与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