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 hydropower。projectsGB 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1,2,5,1,3,5、2,1 6,1,2 6,4,1。7、0.4.8、0、3、8。0 5。9。0.7 10、0.9.11,2 2.11、2。5,11、3.1,11,3.2,12.1.1.12。1.3 12、1,10、12、1 11.12,2。1,12 2,2,12.3 1.12。3.2.1,13.1,1。13,1 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2、85号、的要求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 构 筑物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 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 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 赵忠会 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 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姚云龙 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 庞秀岚.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