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设计第二十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城市设计应结合各层次规划、以人为本。注重城市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体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保持独特的水乡城市特色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创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第二十一条,城市重点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城市重点地段包括 城市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商业文化中心 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入口,城市广场和商业步行街区,传统民居特色街区,文保控制区.沿河,湖.绿带.风景区,第二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在其用地范围内应进行环境设计、根据功能和景观要求对组成室外空间环境的各要素,包括建.构,筑物尺度、人车流组织。地面铺装 灯光夜景,绿化,环境小品,等进行合理配置.并应符合其所在片区的整体环境设计的要求,重要建筑的设计方案及环境设计须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重要建筑包括,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 城市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建筑、大专院校及医疗单位的主体建筑 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开发小区,博览。文化,体育设施。宾馆。风景名胜建筑及纪念性标志建筑,第二十三条.公共建筑物沿街入口 广场。停车场。街心绿地等地方。应设置造型美观 体现嘉兴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或者雕塑、第二十四条.沿街建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体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具有完整统一的体型组合和外部空间处理 富有变化的外轮廓线,立面色彩和谐。统一基调。外墙面装饰材料力求色泽清新.耐久美观 易清刷和修缮 第二十五条 建筑立面的装修改造,广告 招牌 交通标志,书报电话亭等的设置,必须与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其设计方案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批,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两侧新建院墙,应选用绿篱、透景或半透景围墙,栅栏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设计应重视立面和屋面的设计、屋面装饰应当实用美观,提倡屋顶绿化.住宅采用坡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