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监测系统.测点及设备规定3 2,1、应根据监测项目及现场情况对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建立监测系统。并宜设置专用监控室 3,2、2 监测系统宜具有完整的传感.调理。采集,传输、存储,数据处理及控制.预警及状态评估功能.3,2.3、监测系统应按规定的方法或流程进行参数设置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前,宜对传感器进行初始状态设置或零平衡处理。2,应对干扰信号进行来源检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3、使用期间的监测系统宜继承施工期间监测的数据.并宜进行对比分析与鉴别.3。2。4。监测系统的采样频率应满足监测要求.3,2 5,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应与结构分析结果进行适时对比.当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对监测对象与监测系统进行核查.当监测值超过预警值时应立即报警、3,2,6。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变化趋势 且宜布置在监测参数值的最大位置,2 测点的位置、数量宜根据结构类型。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监测项目及结构分析结果确定、3、测点的数量和布置范围应有冗余量、重要部位应增加测点 4.可利用结构的对称性,减少测点布置数量,5,宜便于监测设备的安装,测读,维护和替代,6,不应妨碍监测对象的施工和正常使用。7,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宜缩短信号的传输距离.3,2。7 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 监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监测期。监测项目与方法及系统功能的要求、并具有稳定性、耐久性 兼容性和可扩展性,2。测得信号的信噪比应符合实际工程分析需求.3.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4、应根据监测方法和监测功能的要求选择安装方式 安装方式应牢固.安装工艺及耐久性应符合监测期内的使用要求、5、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现场标识并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存档备查,3.2.8.监测传感器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 2,7条基本要求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的选型应根据监测对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的要求,遵循 技术先进 性能稳定,兼顾性价比 的原则.2。宜采用具有补偿功能的传感器,3.传感器应符合监测系统对灵敏度,通频带 动态范围,量程 线性度,稳定性 供电方式及寿命等要求、3、2.9、监测设备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信号电缆.监测设备与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的距离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要求.2,监测接收设备附近不宜有强烈反射信号的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金属网及无线电干扰源、3,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量时.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