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变形与裂缝监测4 3,1、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 垂直位移监测 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 3.2。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 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 3、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 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 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4、3,5 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3。6。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4、3.7。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 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 10。4,3 8.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 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4,3 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3 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 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3,11。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2。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3,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 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5 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4 3.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 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3.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2 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 3,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 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4、3、14,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4 3。15,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 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 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 量测精度应为0、02mm,2。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3。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 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 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4.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