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气节能6,1 供电系统6,1,1,矿井供电电压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前后期负荷大小,结合地区电力系统的现状及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生产能力3.0Mt。a及以上的矿井。宜采用110kV电压供电.0,9Mt,a 2。4Mt。a的矿井。宜采用35kV电压供电、0 45Mt,a,0 6Mt。a的矿井、宜采用10kV或6kV电压供电、2,对负荷矩在20,104kW km及以下的负荷、宜采用35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在20。104kW,km 40.104kW。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经技术经济比较 也可采用35kV相分裂导线供电,负荷矩在40.104kW、km。200。104kW,km的负荷.宜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大于200 104kW。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相分裂导线供电.6。1.2 供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电线路应根据供电最大负荷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截面.并应用5。电压降进行校核.在杆塔和主要金具不升级的情况下,线径可放大1级至2级,2,分区开拓的大型矿井经综合比较。可采用分区供电 6,1,3,主变电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变电所应靠近矿井供电负荷中心、2、应合理选择主变压器容量 正常运行时主变压器应工作在经济运行区,其负荷率宜为额定容量的60、左右,3.大型矿井前、后期负荷相差较大时.经方案比较可选用3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可分期安装投运。4.矿井110kV或35kV变电所宜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6 1,4,正常情况下 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矿井电源宜采用分列运行方式。2,矿井主变压器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6。1、5 有条件的矿井可利用瓦斯及水能 风能,太阳能发电等作为矿井的补充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