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能力成熟度评价体系 DB5101/T 98-2020
  •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51/T 014-2013
  • 成都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精品酒店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27-2020
  • 成都市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3部分:测绘 DB5101/T 79.3-2020
  • 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3年
  • 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设计规范 DB5115/T 43-2020
  •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 51/168-2021
  • 四川省交流电气化铁路同相供电装置技术规范 DB51/T 2701-2020
  •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 2017年
,第四章、建设要求第十三条、经批准在农民建房定点区修建房屋的,按照产城一体.居住与创业相结合的原则,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人均配套修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定点区内农户建房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应建设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修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