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第五十三条 探矿权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 或者在勘查作业区范围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已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四,探矿权属无争议,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十四条,采矿权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以上.二.按照规定缴纳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特定矿产资源附加费、三、采矿权属无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五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由颁发勘查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并处置、探矿权。采矿权的受让人 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探矿权 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第五十六条,申请转让探矿权 采矿权、应当向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四,转让人符合转让条件的证明文件,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报告和有关文件,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五十七条、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予转让的决定、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探矿权 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第五十八条 采矿权出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九条,采矿权出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采矿权出租合同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出租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六十条,探矿权、采矿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双方当事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有关材料到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一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向多个债权人抵押的、按照抵押登记申请先后顺序办理抵押登记.第六十一条,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探矿权,采矿权,因实现抵押权而发生探矿权,采矿权转移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不符合探矿权、采矿权法定转让条件的。不得办理变更登记、第六十二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不按期缴交价款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同时注销抵押登记 并书面告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