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塑胶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齐政办规[2016]2号
  • 黑龙江省轮胎仓库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DB23/T 2674-2020
  • 哈尔滨市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 DB2301/T 60-2019
  • 黑龙江省人工林火灾扑救技术 DB23/T 2666-2020
  • 黑龙江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 DB23/T 2739-2020
  • 黑龙江省浅覆盖区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填图技术要求 DB23/T 2791-2021
  • 黑龙江省寒地水稻秸秆粉碎搅浆还田技术规程 DB23/T 2696-2020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 哈尔滨市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 DB2301/T 60-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本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过法定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 在项目建设期间代行投资主体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实行代建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 遵循投。建 管、用相分离,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局是代建单位的主管部门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为市政府设立的专业化代建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 计划下达,市财政局对代建项目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市监察局对代建项目的决策程序 资金使用、招投标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察.市审计局依法对代建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本办法适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即项目前期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阶段由代建单位负责、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