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计算规则1.建筑用地面积计算,建设用地面积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净用地面积。规划道路 河道.绿地等代征地面积不计入、2。建筑朝向确定,南北向指正南北和南偏东。西。45。以内。含45,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以内。不含45.3、建筑高度计算、在计算建筑日照,建筑间距或后退距离时、多,低层及高层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屋顶建筑。自建筑物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部 屋面有挑檐且挑檐出挑深度大于0、6米时 自室外地面算至其女儿墙部顶、再加上檐口出挑深度,2.坡屋顶建筑.按室外地面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3,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米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不计入计算高度之内,4.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距离计算 1,建筑间距 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2、建筑后退距离,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与用地界线之间的水平距离。3 如有突出于建筑物外墙的封闭阳台.外廊、室外楼梯.楼梯间、各类井道.楼层出挑,落地窗 出挑深度大于0,6米的凸窗以及总长超过建筑面宽二分之一或连续长度超过10、0米的开敞阳台等则从上述突出部分的外边线起计算最小水平距离,4.顶层为跃层户型的跃层部分层高计入间距或后退距离,5、层数计算、1、顶层为跃层户型的,跃层户型的二层部分不计层数,2、车库。设备层.2 2米计入层数.3。架空层计入层数,4。商住楼的底层层高不得大于5、4米。如大于5、4米则按2层计算。5 地下室,半地下室高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2.2米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计入层数、6,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根据文物保护建筑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3。0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0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 0H。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