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的 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损.覆盖、涂改 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事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不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二 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三 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 纵容违法行为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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