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用电负荷7.2,1 下列场所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消防用电负荷,2、数据中心和计算机控制系统供电电源。3,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7。2,2、除本规范第7 2,1条规定外的用电负荷均应为三级负荷。7 2.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7,2.4,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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