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建设管理第十九条 工程实施以县.区 为基本单位、实行任务,资金、管理,责任四到县 区。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与交账.县级要切实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对工程建设质量。施工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加大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含量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实行招投标制.要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技术力量雄厚、内部管理严格的单位 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市 县两级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 工程实行监理制、市领导组的国土绿化建设推进组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督 项目实施县区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自觉按照法律,规章,工程建设文件、作业设计文件。相关技术标准.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第二十二条 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程建设档案包括.可研与批复文件,总体规划方案.作业设计文件、招投标相关文件 项目建设阶段性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财政评审文件。工程监理报告。统计数据,技术资料 图片影像资料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第二十三条 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对工程的推进情况及时统计与报告 县。区,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应配备专门信息统计员,每月向市工程办公室报送进度数据与分析报告。由市领导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定期向领导组报告、第二十四条.市 县 区,两级农。林,水技术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的技术支撑力度.结合工程进展,随时提出技术方面的指导意见,必要时可设立专门服务于工程的市。县两级专家组.种苗和检疫部门要加强苗木 种子的检测检疫工作,要加强苗木生产,供应的指导管理。确保工程良种壮苗的满足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