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为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及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制定本政策,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规模制定研发投入分类标准 对研发投入达标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10,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其承担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予以研发投入奖励,小巨人.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 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三、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盘设立常年研发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研发中心、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对已建成的研究院.按照运营情况、经评审认定.每年予以20、50万元运营补助,四,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予以10万元奖励。每年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机构予以5万元奖励.五.支持园区开展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45号 精神、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予以20万元支持.六,资助企业发明专利创造 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每件予以补贴2000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每件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予以5万元 3万元奖励。七、资助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 对中心每年补贴经费最高可达50万元 对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八.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采用股权激励。分红等方式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依法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最高可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70。的股权.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 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 成果完成人。团队 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 有权在域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归其所有、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不作为计提依据,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企业 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予以贴息.最高补贴50万元 通过适当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增加创新型企业资本供给。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 十。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向各经济区,产业园区派驻人才服务专员。建立人才落地,一站式 服务窗口,畅通引才绿色通道 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 的通知.盘政发、2015。48号 精神.吸引领军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来盘创业、行业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县区.经济区 财政按1,1比例予以100万元创业补助、其中县区。经济区.补助部分先行拨付。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一事一议.原则,实施个性化支持政策、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