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 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 of。foam extinguishing.systemsGB、50281 2006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2 1 4.2、6 4。3。3,5 2。6,5。3,4 5,5,1,3.7款,5,5。6、2款、6,2.6,7。1 3.8,1 4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 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6月19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 102号文 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 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 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主要起草人。东靖飞.石守文 沈纹,宋旭东、刘国祝、李深梁。冯松,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