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 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77号,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 9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10,卫星通信系统 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 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 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住宅 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 王福林 李健 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 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