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以第8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 杨柱石,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吴翘 郝斌,路刚。陈海岩。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 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 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 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防雷与接地 另有附录A、附录D,共4部分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对上版规范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