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布、线4.3,1,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2 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3、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4,3,2,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1。管路始端 终端及接头处、2,距接线盒0.2m处、3、管路转角或分支处.4,直线段不大于3m处、4.3.3,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4。3。4.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4,3。5.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4.3 6,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4.3、7、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 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4 3,8。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1.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3,直线段不大于3m处、4、3 9,槽盒接口应平直 严密,槽盖应齐全 平整 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4,3,10、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 5节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4 3,11 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4。3 12.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4。3,13、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 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 接线端子可靠连接、4.3 14,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4.3.15,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4、3,16。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4,3、17,系统的布线 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4。3、18。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 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