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厂务管理控制系统3,3,1、厂务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应由仪表设备和执行机构,现场控制器。管理层系统三部分组成。2、仪表设备应能在控制现场直接采集数据、执行机构应能控制设备的动作,3。现场控制器应能对现场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并应发出指令 指挥执行机构动作,4,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测控点各种过程或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2.应能对本地或远程的自动控制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3,应为生产安全 调度 管理 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及解决措施 3。3.2,仪表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具有测定温度。湿度 压力,压差,露点,气体浓度、流量的功能、2 应采用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3、3,3、执行机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2,可采用电动,气动、电磁和液压方式驱动,3、可进行开关、比例或积分控制,4。可由电流信号,电压信号,脉冲信号和压力信号进行控制,3 3,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逻辑运算和指令控制的能力 2、可由可编程逻辑.分布式和直接数字控制。3。3。5,管理层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工作站 组态软件。打印机。通信设备和服务器组成、2.应具有数据采集和状态显示、远程监控 报警和报警处理.事故查询和趋势分析的功能。3.宜具有能源管理功能。4、控制软件应有控制。通信。记录分析.系统优化和安全保障的功能,数据量大时宜配置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