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防火与蓄油设施3 8,1 户内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应有防火隔板或隔墙、户内电缆应根据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3。8.2、油量超过100kg的户内油浸变压器.应装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设置灭火设施、3,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3.8.3的规定,当最小防火净距不能满足表3,8,3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4h,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的油枕 其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1000mm。表3.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3 8 4、户内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kg时,应设置储油设施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应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设施,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3 8,5 户外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0kg时,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有容纳2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时、应将油排至安全处所,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2 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和挡油设施应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四周应高出地面1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卵石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mm 80mm。3.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储油池时、储油池容量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3,8。6、生产建 构 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m,10m时。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 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 9h,3。8,7 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 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的电气设备.